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届时将以其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我作为贵州东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特向社会、员工及利益相关方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1、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
2、将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运营全过程。
(三)在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工程咨询等各业务领域全面贯彻绿色低碳发展要求。
二、严格履行法定环保职责
1、建立并落实全员环保责任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依法设置环保管理机构,配备环保管理人员,保证环保管理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3、将节能降碳与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纳入预算,保证资金足额投入。
4、督促、检查本单位环保管理工作,及时消除环境隐患。
三、全面落实全过程环保管理责任
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开工建设。
2、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3、在工程设计阶段依法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环保设计要求。
4、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将环保管理要求纳入全过程管控,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环保规范。
5、严格分包方环保管理,对分包单位的环保行为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6、建立环境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环境风险辨识与评估,建立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制定并落实相应控制措施。
7、按规定落实排污许可证各项管理要求。
8、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9、规范固体废物管理,自觉履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规范企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的管理。
四、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积极推行绿色设计、绿色采购、绿色施工,推动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化。
2、推动环保科技创新,积极应用先进环保技术和工艺,持续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3、加强全员环保教育培训,提升全员环保意识和专业技能。
4、积极开展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绿色环保文化建设。
五、自觉接受监督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本单位严格执行以上承诺,自愿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意将本承诺书向社会公开,若有违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公示说明:
本安全承诺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
本承诺书公示于贵州东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张超